离婚案件必须经过调解吗?



时间:2011-06-11 13:00  来源:未知   作者:admin   点击:

根据《婚姻法》32条规定:“人民法院审理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”。据此,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。
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,并不是指当事人非接受调解不可。对离婚当事人进行调解,也必须坚持自愿和合法的原则。一方面,必须双方当事人自愿接受调解,而不能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;当事人拒绝调解的,直接进入诉讼程序;另一方面,所达成的协议内容必须是经说服教育并由当事人自愿协商的结果